中华民国元年军政府造四川银币壹圆铜质样币
从样币的性质来讲,可分为二个阶段。
第一阶段从光绪十一年(1885)开始,各地造币机构生产机制币(方孔)开始,至铜元生产普及。 是以生产单位根据政府(主管机构)旨意自己设计、制作、生产、发行机制铜币,其间所制作的样品币。样币一般都在模具工作间,由制模(雕模师)人员完成。款式是面为“光绪通宝”与“光绪元宝”、满文、纪值、厂铭等,背为满文局铭与龙、英文纪值厂铭或无纪铭等等,致以全部或局部内容。
式样类有,单面样币(包括铅质)、合面样币、合背样币及正配样币。
材料类有,银质样币、黄铜样币、白铜样币等。
性质类有,金币铜样、银币铜样、铜币铜样(包括黄铜币红铜样)。
功能类有,检验样币、存档样币、试样币、试打币、广告样币。
在这些样币中,有多重叠加性质,有部分属呈样币,而大部分属于存样币。
第二阶段从光绪三十一年(1905)下半年起,户部开始颁发“部颁标准”,发至各造币分厂,包括标准样币及部颁模具,作为“章程十条”文字说明的实物样证。 [3]
根据“部标”,各造币分厂为生产量所需制作仿部颁主模及工作模,其间也制作了一系列样币。款式面为“大清铜币”、满文、纪年、纪值、厂铭等,背为大清龙、帝号年,英文国号等等。
民国开国纪念币,在不同时期呈现不同的款式。
期间产生不同时期,不同款式,不同材质,不同大小重量等的样币。
造币机构有官办的、官商合办的,各地政府(包括军阀主政)主办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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